為配合會計師查核及會計原則,且符合稅法規定請各單位於經費核銷時,注意下列事項:
一、憑証須符合國稅局之規定,否則無法核銷或請款。
- 統一發票:抬頭須寫[中華學校財團法人中華科技大學]十四字,兩聯或三聯式均可。注意!三聯式不得以扣抵聯核銷,兩聯均須附上。內容須明列品名、單價、數量金額之明細,亦可附件黏貼蓋章補述。
- 收銀機發票(電子發票):須打出本校統一編號:03812404或蓋店章承辦人須註明購買物品的名稱、單價、數量及蓋章。
二、收據:抬頭須寫[中華學校財團法人中華科技大學]、統一編號:03812404單價、數量、金額,且收據上應蓋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、負責人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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